警徽是人民警察身份和执法权威的重要象征,佩戴时必须严格遵守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法规。以下是警徽佩戴的主要规范要点:
一、佩戴场合
必须佩戴
执行公务、执勤、训练、集会等正式场合必须规范佩戴警徽。
着制式警服时,警徽应与警服配套使用,不得单独拆卸。
禁止佩戴
非公务活动(如私人聚会、娱乐场所等)不得佩戴警徽。
警服与便服混搭时,不得单独佩戴警徽。
二、佩戴位置
制式警服
大檐帽/执勤帽:警徽固定于帽子正前方中央位置,保持水平、端正。
警用衬衫/外套:警号、胸徽、臂章等标识需按标准缝制或固定,不得歪斜或遮挡。
领花:佩戴于制服领角,方向朝外对称。
特殊情况
多功能服、反光背心等需在指定位置佩戴警徽或反光标识。
三、佩戴要求
保持庄严
警徽应保持清洁、完好,无破损、褪色或污渍。
不得随意改动警徽图案、颜色或添加装饰物。
禁止行为
不得将警徽借给非警务人员使用。
不得在非警用物品(如私人车辆、背包)上擅自使用警徽图案。
四、纪律责任
违规后果:违反佩戴规范将依据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》处理,轻则批评教育,重则纪律处分。
仿制禁令:非法制造、贩卖、使用警徽属违法行为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五、特别提示
不同警种(如交警、特警)可能有细化要求,需结合本单位规定执行。
警徽的佩戴体现职业荣誉感,务必时刻维护其严肃性。
如需最新具体规定,建议查阅公安部最新文件或咨询所在单位政工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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