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监督徽的警示功能
作者:system 日期:2026.05.07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警示功能,特别是在保健食品领域:
保健食品标签强制标注警示语 自2020年1月1日起,保健食品标签必须设置警示用语区,位于主要展示版面,面积不少于所在面的20%,使用黑体字印刷"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"的内容。字体大小根据包装面积有所规定,确保醒目可见。
警示用语标准格式 警示语区文字与背景有明显色差,确保清晰可辨。当包装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厘米时,字体高度不小于6.0毫米;小于100平方厘米时按比例变化。
消费场所警示提示 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、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"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"等消费提示信息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。
针对老年群体的专项警示 特别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保健品能够"治未病"、"预防和治疗疾病"等夸大宣传,认准"蓝帽子"标志,警惕免费讲座、赠品推销等陷阱。
价格欺诈警示 提醒消费者警惕商家先提价再打折、虚标原价、模糊价格单位等价格欺诈行为,活动前后对比商品价格。
网络购物警示 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电商平台,核实商品来源及商家资质,不轻信主播夸大宣传,避免通过个人转账交易。
预付式消费警示 提醒消费者办理预付卡前了解商家经营状况,理性充值,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关键条款。
食品安全警示 强调购买食品时查看生产日期、保质期,不购买"三无"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,选择正规渠道。
这些警示功能旨在规范市场行为,提高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,引导科学理性消费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